
2025年收官在即,全年針對證券業的監管罰單已披露七七八八,監管框架全景圖清晰成型,高壓監管態勢與精細化監管特征愈發凸顯。
最新數據統計顯示,截至12月20日,今年以來監管部門累計開出券商罰單326張。結合23萬余字的罰單大數據分析,2025年券商罰單呈現出十二大突出特征:
一是覆蓋范圍廣泛,73家券商被波及。其中37家券商或其分支機構直接受罰,被罰責任人逾81人。
二是經紀業務成違規高發區,下沉監管聚焦末端合規。經紀業務相關罰單共計102張,占比31.29%,違規第三方招攬、投資顧問違規等問題頻發;逾五成經紀業務罰單直指營業部,重點監管客戶招攬、適當性管理等"最后一公里"操作環節。
三是投行業務實施全鏈條追責,覆蓋全業務環節與全崗位人員。投行業務罰單70張,占比21.47%,IPO保薦、持續督導等子業務全環節均被納入監管,高管、質控、內核人員盡數被追責。從違規特點看,投行業務"重承攬輕督導"問題突出,持續督導階段違規集中,財務顧問、債券承銷違規占比較高,當前債券監管標準已全面對標IPO保薦要求。
四是從業人員違規炒股屢禁不止,操作隱蔽性強。內幕交易及違規炒股相關罰單43張,占比13.19%,違規行為多表現為利用職務便利實施隱蔽操作。
五是“雙罰/多罰”機制常態化,機構與個人同步追責。"機構+個人"雙罰或"機構+分支+個人"多罰模式的罰單達數十張,投行業務中券商與保代,經紀業務中個人、分支機構與總部同步被罰的情形較多出現。
六是歷史違規打破“時效免責”。逾12張罰單追溯3年以上違規行為,最長追溯周期達10年(如東海證券2015年相關項目)。
七是高管問責精準化,避免泛化追責。在高管相關罰單中,多張罰單對應投行業務內控、分支機構管理等具體違規事項。
八是整改要求閉環化,形成監管閉環體系。較高比例的罰單要求券商在30日內提交整改報告,23家券商被要求開展內部追責并公示結果,監管“整改-復核-問責”的閉環機制已全面形成。
九是強化行業導向,推行“扶優限劣”政策。在分類評價新規框架下,罰單較多的券商面臨分類評級下調,單筆罰單金額或暫停業務時長達到一定標準將被直接扣分;合規優質券商則獲得業務試點傾斜,推動行業實現“良幣驅逐劣幣”。
十是廉潔從業升級為合規紅線,不再局限于道德要求。年內共有二十余張罰單指向廉潔從業違規,涵蓋收受財物、傭金提成輸送、謀取不正當利益等多種違規情形。
十一是處罰力度顯著提級,高金額罰單頻現。其中億元級罰單2張,分別為展翔案罰沒1.59億元、陳某濤案罰沒1.35億元。
十二是技術監管實現穿透化,精準鎖定違規賬戶。監管部門通過交易IP追蹤、資金流向核查等數據手段,成功鎖定代持賬戶,違規賬戶識別率顯著提升。
整體來看,2025年券商罰單呈現“嚴監管、全覆蓋、穿透式”核心特征,投行、經紀業務仍是高風險領域,從業人員合規意識亟待強化。監管部門通過高額罰款、市場禁入等手段強化震懾效應,持續推動證券行業生態凈化。
73家涉罰券商被波及
據易董整理的券商罰單數據顯示,在73家被波及的券商中,中信證券及其子公司罰單數量最多,達11張;上海證券、中銀證券、國泰海通、國聯民生均以8張罰單并列第二。
罰單數量為7張的券商包括:東方證券、渤海證券、五礦證券、天風證券、華源證券、長江證券;
罰單數量為6張的券商包括:財通證券、國元證券、廣發證券、中信建投、華安證券、平安證券、光大證券、申萬宏源、華泰證券;
罰單數量為5張的券商包括:中山證券、申港證券、華林證券、英大證券、東北證券、方正證券、中金公司、中國銀河;
罰單數量為4張的券商包括:國投證券、西南證券、國信證券、浙商證券、華西證券;
罰單數量為3張的券商包括:第一創業、華福證券、國融證券、中郵證券、華興證券、中泰證券、粵開證券、大同證券、金圓統一證券、中航證券、國盛證券、中天證券、開源證券;
罰單數量為2張的券商包括:華鑫證券、華寶證券、聯儲證券、中天國富證券、東吳證券、東海證券、長城國瑞證券、江海證券、信達證券、華龍證券、華英證券、恒泰證券、麥高證券、國金證券、國都證券;
罰單數量為1張的券商包括:金元證券、紅塔證券、財達證券、長城證券、川財證券、華創證券、太平洋證券、德邦證券、東興證券、國海證券、銀泰證券、招商證券。
部分券商罰單較多存在特殊原因:一是同一具體違規事項觸發個人與公司雙罰,乃至多罰;二是涉及未被并購前的主體及資管、投行、地方子公司等多個業務板塊;三是監管、交易所針對同一違規事項,從法律法規、自律監管多個層面啟動處罰。
浙江證監局發布數量最多
從罰單出具主體來看,33家地方證監局年內均發布了券商相關罰單。其中浙江證監局發布罰單數量最多,達37張;上海證監局以28張罰單緊隨其后,兩地罰單數量遠超其他地方證監局。
罰單發布數量超過10張的證監局還包括:廣東證監局(16張)、江蘇證監局(15張)、安徽證監局(15張)、深圳證監局(14張)、湖北證監局(12張)、廈門證監局(11張)、北京證監局(10張)、重慶證監局(10張)。此外,四川證監局出具的券商罰單也達9張。
江浙滬、珠三角地區罰單占比較高,這一分布特征與區域金融業活躍度較高存在一定關聯。
發布6張罰單的證監局為:新疆證監局、大連證監局、黑龍江證監局;
發布5張罰單的證監局為:陜西證監局、內蒙古證監局、遼寧證監局、江西證監局;
發布4張罰單的證監局為:福建證監局、湖南證監局、山東證監局、寧波證監局;
發布3張罰單的證監局為:海南證監局、吉林證監局;
發布2張罰單的證監局為:廣西證監局、山西證監局、河南證監局、河北證監局;
發布1張罰單的證監局為:青海證監局、西藏證監局、貴州證監局、青島證監局、天津證監局。
除地方證監局外,證監會直接發布罰單26張;交易所層面,深交所發布罰單29張,遠超上交所的16張,前者數量近乎后者的兩倍;此外,中證協發布罰單3張,中期協與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各發布罰單1張。
六大典型違規案例
年內多起典型罰單案例引發行業廣泛關注,具體包括:
典型案例一:某券商前副總裁陳某濤內幕交易案。監管部門對其采取“沒一罰二”處罰,合計罰沒1.35億元,并處以8年及5年兩項證券市場禁入措施。據公開信息匹配,陳某濤信息與國泰君安證券前副總裁陳煜濤高度吻合。
典型案例二:證券從業人員展翔違規買賣股票案。證監會對其罰沒1.59億元,并處5年市場禁入措施。
典型案例三:一創投行未勤勉盡責案。江蘇證監局對一創投行作出責令改正、給予警告的處罰,沒收違法所得424.53萬元,并處以1273.58萬元罰款;保代宋垚、范本源同步被給予警告,分別處以150萬元罰款。經查,該公司在擔任鴻達興業2019年可轉債項目持續督導機構期間,未勤勉盡責。
典型案例四:東海證券重大資產重組財務顧問失職案。今年7月3日,證監會擬對東海證券作出責令改正、“沒一罰三”合計6000萬元的處罰。經查,東海證券在擔任金洲慈航2015年重大資產重組獨立財務顧問期間,出具的相關文件存在重大遺漏、虛假記載。
典型案例五:某券商證券投資部原總經理湯某明違規交易案。湯某明利用自營賬戶未公開信息,直接控制他人賬戶買賣中國衛星、保利發展等177只股票,并暗示他人進行趨同交易,交易金額達2.12億元,構成從業人員違規買賣股票行為,被合計處以470萬元罰款。
典型案例六:4名券商從業者被認定為“不適當人選”案。陳亮、葉建余、李勇、曾小明4名券商從業者因嚴重違反執業相關法律法規和準則,廉潔從業意識缺失、合規意識淡薄,被認定為證券行業“不適當人選”,未來5年內不得擔任券商客戶開發服務相關職務或實際履行該類職務。
值得注意的是,12月19日當天又新增兩例違規炒股罰單:黑龍江證監局對崔某作出處罰,沒收其違法所得5426.12元,并處以10萬元罰款,其違規事實為證券從業期間違規買賣證券;上海證監局對薛某作出處罰,沒收違法所得28.77萬元,并處以80萬元罰款,經查,薛某利用職務便利,通過所在證券公司經紀業務運營平臺(恒生系統)知悉相關私募基金產品持倉信息、委托流水、成交流水等未公開信息,并實施趨同交易。
從行業內幕交易罰單整體來看,內幕信息獲取途徑方面,主要集中于三類核心方式:一是利用職務便利獲取未公開信息;二是通過關聯關系或聯絡接觸獲取內幕信息;三是參與業務流程直接接觸內幕信息。
高壓態勢延續
隨著全年罰單基本披露完畢,證券行業監管框架全景圖已清晰呈現,彰顯了監管層全面監管、高壓震懾的堅定態度。未來,監管領域將呈現三大趨勢。
一是高壓監管態勢持續,執行上亦將進一步細化。監管將繼續保持對證券行業的高壓監管力度,進一步加大對各類違規行為的查處與處罰強度,強化監管震懾效應。
二是技術監管手段深化。隨著金融科技的快速發展,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升級技術監管工具,依托大數據、人工智能等手段提升違規行為識別率與處罰效率,實現監管穿透式覆蓋。
三是行業合規建設加速。券商將進一步強化內部合規體系建設,加大從業人員合規培訓力度,提升全員合規意識與職業道德水平,共同推動證券行業生態持續凈化。








